关于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维护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治安安全
1、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实验室、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
2、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情况。
3、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治理及交通情况。
4、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
5、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二)消防安全
1、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用电是否超负荷,是否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2、是否违章使用明火,使用电熨斗、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汽、用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有无违章作业。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
二、具体责任部门:
1、学生公寓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用电是否超负荷,宿舍内是否有易燃材料。(学工处、后勤处)
2、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情况。(各使用部门)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楼栋使用部门)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且完好有效。(各使用部门、保卫处)
5、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制度是否落实。(保卫处)
6、用汽、用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有无违章作业。(各使用部门)
7、各监控点监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卫处)
8、学院食堂的用火、用电情况和食品卫生状况检查。(后勤处、保卫处)
9、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院办、保卫处)
三、检查时间:8月30—9月2日
四、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按照治安、消防安全分级责任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自查,做好自查记录。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所属范围内人、财、物的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
3、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消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4、具体检查情况请于9月2日下班前报送学校保卫处,联系人:刘太湖,电话15365885610,由保卫处负责汇总。
特此通知
附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表
紧急通知:最近天气风大有雨,楼外窗台上禁止放花盆等杂物,请及时收到室内,以免高空落物伤人!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