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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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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师岗位分级的通知

日期:2020-06-25 阅读:

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关于印发<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徐技师院〔2016〕86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申报教师岗位分级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在职在编一线专任教师。

2.在职在编选择“教学、管理”双岗,并经学校认定(名单见苏徐技师院〔201817号文件“关于选择教学、管理双岗人员归口二级学院(部)管理的通知”,且现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执行管理岗工资的人员除外)。

3.截至2020年6月30日符合条件没申报人员(2020年1月已经申报的人员不需重新申报)

二、关于申报分级的几点说明

1.所有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

2.所有初次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均按照我校初次教师岗位分级时的审核标准进行,以保持政策延续性,即教学课时量、科研工作量、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条件要求,但是根据市人社局要求,不能越级申报。

3.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人员执行分级工资,同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4.分级后服从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在专任教师不足的情况下,首先安排参加分级的“双岗”人员承担,然后再考虑外聘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 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满足教学工作量和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

4.其他条件,按照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关于印发<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徐技师院〔20168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只能申报现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所有材料的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

四、教师岗位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教师岗位申报表》,同时须附上本人符合申报岗位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获得荣誉奖励时间等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推荐

所有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统一报人资处。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审定教师的任职条件及申报人现岗位履职情况,对申报教师岗位人员形成推荐意见,选择“双岗”人员按主要承担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申报、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与教师岗位申报汇总表一起报人资处805室(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xyrsc805@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 10日下午5:00

(三)岗位评审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教师岗位分级人员条件进行审定。

(四)评审结果公示

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全校公示。

(五)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徐技师院〔201686号)

2.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

3.学校认定的在职在编“双岗”人员名单(依据《关于选择教学、管理双岗人员归口二级学院(部)管理的通知》(苏徐技师院〔201817号)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0二0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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