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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日期:2021-01-31 阅读:

 江 苏 省 徐 州 技 师 学 院

苏徐技师院〔2021〕7号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重要职责。班主任是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班主任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 学校把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班主任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劳动意识和工匠精神;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形势、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成为德才兼备、技能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五)党团建设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指导班级组织建设;开展学生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团支部建设。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六)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七)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八)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二级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只带一个班级,不超过二个班级。

第七条 班主任配备由二级学院推荐、学工处审核、学校聘任。由二级学院先从本院人员中推荐班主任人选,二级学院本院人员不够的,可跨部门联系落实。无故不接受班主任工作的职工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提拔任用。

第八条 实行一年一聘。班主任续聘尽量安排原班级,保持带班相对稳定。每年一聘的班主任在8月底完成聘任。班主任的任2职年限从受聘之日起据实计算,因公因私由学校安排其他职工临时代班主任的时段算作代班主任者的任职年限。同期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的不重复计算任职年限。

第九条 聘期内班主任工作调整,二级学院要在当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填写《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变更审批表》(附件1),审核通过后,学工处变更原班主任的聘书聘期,并向新班主任颁发聘书。原班主任聘期自变更当月终止,新任班主任聘期为聘任当月至原班主任聘书终止日期。《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工处、二级学院、新任班主任各留存一份。

第十条 班主任选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专科学历者要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心理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第四章  权利与待遇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建议权,学校应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对学生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学校应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 班主任津贴由基本津贴、人数津贴、星级津贴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为500元/月,根据月度考核成绩发放;学生下厂实习、寒暑假(2月、8月)期间,班主任基本津贴按300元/月发放。

(二)班级人数大于35人的,可享有人数津贴,人数津贴=(班级人数-35)*10元;班级人数小于30人的,要从基本津贴中扣减人数津贴,人数津贴扣减数=(30-班级人数)*10元。

(三)获得星级评定的班主任可享有星级津贴,星级津贴=星级*50元。

第十三条 班主任津贴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据实发放,因公因私由学校安排其他职工临时代班主任的时段发放给临时班主任。带多个班级的班主任只能享有一份基本津贴、一份星级津贴、班级人数总和的人数津贴。

第五章 发展与培训

第十四条 学校制定《班主任星级评定认定办法》(附件2),根据班主任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星级。

第十五条 学校在职称晋升、干部选拔、评奖评先、进修培训等制度安排上保障班主任权益。

第十六条 班主任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主体为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支部书记、院长、学管副院长、学生科长、学管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开展考核。学工处负责督查。

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个层级。

(一)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为基础工作考核、班级管理目标考核两部分。

2.基础工作考核由二级学院考核小组根据以下工作完成情况综合给分。

1)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并作好记录;

2)每周组织召开班会,并作好记录;

3)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4)按规定时间上交各种管理信息、资料;

5)重大活动按时到位,不缺席;

6)与各任课老师每月至少沟通一次,并填写沟通记录;

7)及时公正处理班级事务,实行班务公开,无学生、家长正确投诉;

8)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事务。

3.班级管理目标考核由二级学院考核小组制订早操、晚自习、教室卫生、宿舍卫生、文体活动、公物管理、校园纪律等项目量化考核标准给分。

4.月考核成绩=基础工作考核分*30%+班级管理目标考核分*70%。

5.月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月度考核分一、二、三三个等级,月度考核成绩前20%为一等,后20%为三等,中间60%为二等。

(二)学期考核

1.学期考核成绩=月考核平均分。

2.学期考核等次的确定:学期考核分一、二、三三个等级,学期考核成绩前20%为一等,后20%为三等,中间60%为二等。

(三)学年考核

1.学年考核成绩=学期考核平均分。

2.学年考核等次的确定:学年考核分一、二、三三个等级,学年考核成绩前20%为一等,后20%为三等,中间60%为二等。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月度考核成绩应用。一等奖励基本津贴10%,二等按基本津贴标准发放,三等扣减基本津贴10%。

(二)学期考核成绩应用。一等由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班主任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学期考核成绩作为星级班主任评定的依据。

(三)学年考核成绩应用。根据学年考核成绩和优秀班主任评定比例确定学年优秀班主任。由学校颁发优秀班主任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 出现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按《班主任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3)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原《班主任管理办法》(苏徐技师院〔2017〕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变更审批表

2.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星级班主任评定认定办法

     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班主任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二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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