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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下半年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于2021年11月03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人资处805室,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请传达到每位老师,按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注: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工作未满3年的)须参加本次初定初级申报。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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